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高职院校,是一所具有近四十年办学历史的高职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是国家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广东省高职教育二类品牌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专业群建设,目前正筹建附属幼儿园。根据专业发展和附属幼儿园建设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附属幼儿园园长及副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附属幼儿园园长及副园长)2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一、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以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学前教育(B040106)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前教育(C040102)全日制专科学历及教育学(A04)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目录与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具有幼儿园园长上岗证,并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任职及工作经历,能承担学校附属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职务。
4. 熟悉幼教行业运行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学前教育领域发展特点,熟悉幼儿园各项工作流程,熟悉幼儿园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与当地教育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
5. 热爱并乐于从事教育事业,诚实敬业、执行力强,思维灵活,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6.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教育研究经验,主持过学前教育方面的课题研究,有相关科研成果。
7. 不接受下列情形的报名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材料的年限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限。
三、聘用待遇
本次聘用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按照相应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gdfsrs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者姓名—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并标明报考岗位,未标明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2. 报名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8日。
3. 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应聘者反馈审查结果。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等相关事项在学校官网(http://www.gdf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4. 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专业、学历、职称、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考试
考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排序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排序
对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排序,前项可以区分排序的,不再对比后项,以此类推:
1. 园长任职时间长的优先;
2. 副园长任职时间长的优先;
3. 职称级别高的优先;
4. 学历(学位)层次高的优先。
学校将按面试成绩高低及招聘职位人数进行拟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领导职务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6)《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报名表》原件一份;(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排序及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排序及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所在单位不配合考察或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进行任职任命(任职试用期一年)。
任职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有关程序或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
五、其他事项
(一)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
(二)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各环节若出现放弃或取消相应资格的情况,是否递补,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递补规则按照拟聘人员排序情况依次递补。
(四)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18027365621,13392640663。
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报名表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3日